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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0.大结局(下)(第3/4页)

都还未出来,她站在游廊上,等的口甘舌焦,正不知该如何是好时,旁边一个女子递了两只青梅过来,低声道:“排在前面的那些都是太后娘娘真正贴心的,拉家常都不知道要拉多久,要到咱们还早了,吃个梅子止渴吧。”

罗九宁接过来咬了一口,呀一声道:“真酸。”

“要不怎么说望梅止渴了?”当时,这王伴月就笑着说了一句。

虽不过一面之缘,罗九宁对于王伴月的印象却深的不能再深。

王伴月来府也有一年,当然,因为本身自己出身低,受宋绮的苛待可不少。

她能隐忍一年,并且还弄到一张宋绮放印子钱的债券,可见其除了自身有清骨外,脑子也很好使。

这样的人,罗九宁当然是一见就投缘的。

她执起王伴月的手来,忽见她胳膊上全是蚊虫叮咬过的痕迹,遂问道:“都入十月了,春山馆又在向阳之地,姐姐手上怎会有这么多蚊虫叮咬过的伤痕?”

王伴月颇为幽怨的往外看了一眼。

这时候,宋绮正拉着郑姝,不情不愿的在外面抄经书呢。

许是嫌灯不够亮,忽而就搧了婢子春莺一巴掌:“没眼见的东西,把咱们家那只五连珠的羊角宫灯拿来,这风吹着,灯一会儿灭了,一会儿又灭的,您叫我怎么能好好抄?”

王伴月回过头来,悄声道:“春山馆的后面,就是咱们内院的恭房,所有的丫头婆子全在那儿出恭,内院不能出府的垃圾,也一并在那儿焚烧,不到冬日,蚊虫不绝,偏我又是个招虫体质。”

这就是宋绮的心机了。

将另外两个妾侍安排在个臭烘烘的地方,裴嘉宪行走的时候都会绕道的,又怎么会去看她们。要说去她们房里坐坐或者歇上一夜,笑话,大约进去他就得给臭的扶墙出来。

罗九宁带着她进了西偏殿,拉开抽屉,取了一盒薄药出来交到王伴月的手上,道:“这药膏还是我九姨治的,是治疤痕的良药,你每日涂抹三回,从今往后,蚊虫皆会避着姐姐走的。”

王伴月垂眸道:“虽说王妃还要小我两岁,但到底您是尊,我是卑,您要再叫我姐姐,这薄药我可不敢接。”

罗九宁心中其实另有盘算,她硬是掰开王伴月的手,把那薄药放了进去,接着便问道:“你可曾给王爷做过衣裳,鞋袜什么的不曾?”

王伴月道:“要作衣裳鞋袜,就得量身量体。我连王爷的面都不过远远见过几回,焉何会给他作衣裳鞋袜?”

罗九宁立即道:“无妨,我这里有很多,全是可着王爷的身量作的,就充作是你作的。既你唤我一声娘娘,咱们就合伙图谋,于这内院里把日子过好一点,可否?”

书里的那个罗九宁,傻子似的,要是恋上那么一个人,先就是给他作鞋袜。

怀孕的时候顾不得自己有胎身不能费眼睛,替裴嘉宪作了很多中衣,鞋袜等物。

只可惜,这种东西又如何能拢住一个男人的心呢。

天下间,你见那个男人是因为觉得妻子鞋子作的好,就不纳妾的呢。又是那个男人,因为妾侍衲的袜子暖和,才宠爱她的呢。

如今看来,她非但医术过人,还有如此不动声就取人性命的法子,裴嘉宪果真好奇。

“咱们王妃委实智慧,这一点,我也不得不佩服于她。”陆如烟见裴嘉宪两眼好奇的望着自己,遂半赞半叹,半遗憾的说道。

他忽而就拄着拐从床上跳了下来,指着地上宋伯允吐出来的那斑斑血迹道:“宋御史有非常严重的皮肤病,皮肤病为何而起,大多为内湿而起。朱砂是纯阳之火,专治内湿。所以,王妃给他服朱砂,这是对症的良药。但是,朱砂最忌的就是怒火。人服朱砂之后,就要平心静气,切忌生气,心魂驰荡,一旦心思不定,躁火中烧,就非死不可。”

所以,罗九宁给了宋伯允两条路,一条生路,一条死路。但宋伯允生了色心,躁火中烧,就非死不可。

“果真智慧。”过了许久,裴嘉宪极温柔的说了一句。

就在去年的中秋之夜,罗九宁在宫里有了壮壮那个孩子。

而当天夜里,她先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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